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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08:49    作者:   编辑:组织部  点击: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逐级报上级党委(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或工委)备案,并向上级党委申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一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二要通过本人自传、有关知情人和查阅档案等,了解入党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他们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的情况;三要与入党申请人谈话,鼓励他成长进步,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和态度。

党支部在讨论研究哪些入党申请人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既不能马虎从事,把入党申请人等同于入党积极分子;也不能要求过高,把入党积极分子等同于发展对象。而应正确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并根据入党申请人的表现和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