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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08:39    作者:   编辑:组织部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5个阶段25个步骤。

(1)申请入党阶段。

①申请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一般为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②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①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②逐级报上级党委〔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予以备案。

③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④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①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②逐级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③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④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⑤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①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②报上级党委预审。

③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④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⑤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审批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

⑥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逐级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⑦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批准后,还应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①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②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③入党介绍人或新的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④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⑤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⑥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⑦入党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