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12月23日起施行。1990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规定》强调,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这无论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还是对于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962年,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是来自几个方面的,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的小组生活。”“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于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