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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经认定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其入党材料的处理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11:26    作者:   编辑:肖蕴珂  点击:

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无法认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