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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期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 15:48    作者:   编辑:肖蕴珂  点击: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玉林师范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发挥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工作能力,发挥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在学校各项事业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高校基层党的建设质量。经研究,在全校开展2023年春季期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班,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的综合素质。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理论引导,通过理论学习、实务模拟、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熟练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提高党务工作质量,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实现党建创新争优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二、培训对象

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全校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及党务骨干(其中含每个学院学生党务骨干2名)

三、培训组织机构

党委组织部

  1. 培训时间

    2023年6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听取专题报告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六、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广西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关于加强全区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达标要求;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掌握党支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党员发展材料撰写,完成党内统计信息库信息输入,促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培训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助手。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所属党组织支部书记、党务骨干的动员、组织和实践指导,切实保证培训效果。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培训学员名单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OA发送到组织部办公邮箱,纸质版交新民楼组织部办公室,要求各单位推荐1名党支部书记或者党务骨干作为院系负责人,配合做好学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二)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理论引导。参加培训人员要提前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达标、发展党员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并就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由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学习培训实行考勤签到制。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要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组织部批准。每次上课前五分钟请按要求签到,不能代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期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班内容安排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期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报名表

    中共玉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6月7日